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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商品房贷款条件(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

原创 发布:2021/3/4 15:18:54 来源:惠湾之家 55023 阅读

购买二手商品房贷款条件(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

购买二手商品房贷款条件(异地缴存职工)以及异地缴存购买二手商品房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其说明。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须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房屋价值应在房屋评估价值、《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房地产买卖合同》三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房屋价值的60%确定;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异地缴存公积金购买二手商品房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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