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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融资新规,以后这些要注意!

原创 发布:2024/3/15 9:30:55 来源:惠湾之家 4343 阅读

为更加精准支持惠州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工作要求,3月8日,惠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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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融资“白名单”房地产企业、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发放资金由住建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发企业三方签订资金共管协议,开设一个新的开发贷款投放资金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  

搭建融资协调政银企互动平台  筛选项目必须满足5个条件  

《通知》要求惠州住建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等部门强化横向联动,信息互联互通,定期会商研判,梳理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整理企业名单,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房企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在名单确认流程环节,要求通过搭建融资协调机制政银企互动平台,推送初步名单供银行和企业双向互动衔接;再经过“对口申报、县区初审、会议审议等环节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名单。  

推送融资过程中,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月会商,及时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若发现开发企业存在项目信息披露不真实、重大逃废债、经协调机制认定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研究及时调整推送项目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筛选项目必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  

5个筛选条件  

1.项目为在建施工状态,或者短暂停工但融资后可马上复工;  

2.项目资产债务基本平衡,有与融资金额匹配的抵押物或担保;  

3.主办银行有封闭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在项目上封闭运行;  

4.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未被违规抽挪或违规抽挪资金已追回;  

5.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复工以及完工计划、还款计划。  

此外在原则上,项目还要符合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到位,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等条件。    

三方签订资金共管协议  优先满足项目建成交付资金  

《通知》要求,惠州各县(区)住建部门点对点搭建县(区)政银企沟通平台,及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房地产项目初审名单,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同时深化银企互动,加强对接磋商,企业应如实提供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进展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违法违规等情况;金融机构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积极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在构建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层面,工作专班将建立起融资环节中的“推送--反馈”工作闭环,以及资金使用环节的“发放--使用--偿还”管理闭环。  

与此同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还要求发放资金由住建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发企业三方签订资金共管协议,开设一个新的开发贷款投放资金账户,防止资金被单方挪用;资金的使用则将参照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房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向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进度用款申请材料并同步推送银行,由属地住建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审核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对于资金偿还机制同样明确,要求销售回款全部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除满足项目建成交付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协调机制下的项目贷款和贷款本息。  

惠州资深地产策划人胡光宇解释,政府搭台,然后选定“白名单”给房企解困,理论上对于恢复市场积极性有提振作用,但是政策的效果,目前还有待观察,如果该政策能提前一些,市场反馈肯定会更好。  

胡光宇说,现在惠州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销售不畅,导致房企的资金链紧张,表现在部分房企停工,交楼延期等。造成销售不畅的原因,除了市场大环境下行,购房者观望不出外,更多是市场的供求出现了变化,新房市场降价倾销,二手房市场三改一之后,大量的次新房降价入市,冲击市场,让购房者观望的周期更长,入市决策变慢,“这个政策,可能会提振一部分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信心,但长远来看,惠州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恢复,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窗口。”  

来源|南方都市报APP•惠州大件事,记者/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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